近日
四川省再出一项就业利好政策
通过给予社保补贴的方式
鼓励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
灵活就业并参加社保
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印发的《关于加大人力资本投资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(就业方面)经办细则》相关规定,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,如果从事灵活就业相关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费,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,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/3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不能与失业保险金同时享受,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之后,将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。
如果您是一位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,想要享受这项政策,记得先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大厅或登录四川人社App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;灵活就业后,记得及时办理灵活就业登记,同时还需要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。如果这几个条件都具备,在2027年3月31日前,就可以到您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社保补贴啦,当然通过前述的线上渠道,也一样可以申请。
需要注意的是,此政策规定的社保补贴实行“先缴后补”的原则,因此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需要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后,再向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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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发布编辑 向财霞 高萍 责编 余小红 校对 陈婕 审核 徐剑 来源 川观新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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