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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珠澳大桥海关查办全国首宗擅自引进口岸重点管控外来物种案 为全国口岸提供典型执法范例

2026/09/10 8.6k 阅读 384 点赞

港珠澳大桥海关查办全国首宗擅自引进口岸重点管控外来物种案 为全国口岸提供典型执法范例

    发布日期: 2026-09-10 08:34:45 字体

  近日,拱北海关所属港珠澳大桥海关查获一批违规入境活体外来鱼类,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。该案为今年5月《口岸重点管控外来物种名录》实施以来,全国海关查办的首宗未经批准擅自引进该名录物种行政处罚案件。

  6月25日15时许,海关关员在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进境客车通道监管时,发现一辆粤港两地牌车机检图像异常,疑似存在活体动物。经进一步检查,在该车后备箱发现6个充气注水透明塑料袋,内部装有大量活体鱼,合计280尾。

  7月14日,经鉴定,该批活体鱼包括蜓尾拉蒙特鲇、鲟形半齿鲇、黑吻鲟身鲇和镰石脂鲤四个物种。其中蜓尾拉蒙特鲇、鲟形半齿鲇、黑吻鲟身鲇均属于甲鲇科,被列入《口岸重点管控外来物种名录》,共107尾。

  今年4月13日,海关总署等六部门联合发布《口岸重点管控外来物种名录》,5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该名录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》和《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》制定,涵盖4大类21个科(属、种),明确首批需在口岸实施重点管控、具有潜在入侵风险的外来物种清单,为一线精准执法提供了明确依据。根据规定,未经批准,擅自引进该名录内外来物种的,海关将依法没收并处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款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  作为名录实施后的首案,办案过程需准确把握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》的适用边界,厘清行为认定,港珠澳大桥海关严格落实执法录像、物种鉴定、当事人查问等全流程取证要求,固化完整证据链条,经多轮法制研判、审慎论证,最终依法没收涉案外来物种107尾,并于8月中旬对当事人处罚款5.075万元。该案件的查处,为全国口岸落实外来物种管控新规提供了典型执法范例。

  (来源:珠海特区报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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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签:珠海要闻

评论 (2)

苏州市民2026-03-18 15:30

非常实用的信息,感谢分享!

科技爱好者2026-03-18 14:20

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,有帮助!